中新网太原5月31日电 (刘小红)记者31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,晋城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王旭峰涉嫌受贿一案,由晋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旭峰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2021年11月24日,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,晋城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王旭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;2022年5月6日,该网站消息显示,王旭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王旭峰,男,汉族,1962年4月生,山西武乡人,大学学历,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4年10月参加工作。(完) 【编辑:陈海峰】